为规范我校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,助力教师职业发展,根据《教师资格条例》《辽宁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实施办法》等文件要求,现发布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流程指南。拟申请认定人员认真阅读以下内容,按时完成各环节申报。
一、认定对象
1.基本条件
(1)拟聘任高校教师职务人员;
(2)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(辅导员岗位为思想政治教育专业);
(3)港澳台同胞按教育部《关于港澳人士和台湾同胞在内地(大陆)高校申请教师资格证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教师厅〔2012〕5号)执行。
2.免试政策
(1)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(毕业证标注“师范”字样)免教育教学能力测试;
(2)高校教授、副教授及博士学位申请人免普通话水平测试。
二、前期准备
1.普通话水平测试
(1)报名时间:每年4月和9月(以辽宁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通知为准);
(2)考试地点:辽宁师范大学等指定考点。
2.岗前培训
非师范专业申请人需参加辽宁省高师培训中心组织的《高等教育学》《高等教育心理学》课程培训及考试,取得合格证书。
三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
每年5月-6月(以辽宁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通知为准),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完成在线报名。
四、教育教学能力测试
1.测试对象:非师范专业申请人;
2.测试形式:说课与答辩结合(准备3节不同课程,随机抽取1节测试);
3.测试费用:180元/人(师范专业免费,以省高师培训中心通知为准)。
五、体检要求
1.体检表:下载《辽宁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》(企业微信公告附件或综合办公室领取);
2.医院:县级以上医院或三甲医院(怀孕或备孕教师免X光检查);
3.要求:体检表需加盖医院公章。
六、审核与发证
1.审核流程:学校初审后,统一上报至辽宁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,省教育厅复审通过后制证;
2.证书领取:由学校统一领取并发放。
七、注意事项
1.任教学科须与毕业证专业一致(如无一致专业可选相近学科,不可直接选择专业大类);
2.材料造假或不符合条件者取消认定资格,并依规定追究个人责任;
3.咨询方式:综合办公室任老师(电话:13804089864),工作日8:00-16:00。
大连枫叶职业技术学院
2025年5月22日